上海股东账户如何取消?
首先,根据《证券法》第142条 和 《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通知》(证监发[2005]59号)第二条规定 “对于持有公司股份不足30万股的股东,原则上必须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全部卖出”以及“持股数量低于50万股的个人股东和近36个月的重大交易记录缺失的非个人股东,应当提供由公证机关公证的上述证明”的规定,您需要去公证处办理该证明的公证手续,将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沪市的非限售股及明细对账单打印盖章。然后提交给开户营业部予以注销。
其次,您的配偶要放弃对该股份的继承权,并做出放弃该股份的意思表示(可以办理公证,具体程序同上);同时,因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关系,您需出具一份包含该股份的一半归属您所有的权属证明。
您或您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加盖所在公安分局治安公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