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为什么质押股票?
股东将所持股份质押给金融机构,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也就是将持有的股票作为抵押获取资金的手段。 质押的股数没有明确限制,只要持有足够的股票用于抵押,那么就可以质押一定数量的股票进行融资,而融资后的偿还方式通常分为两种情况考虑:一是赎回;二是平仓。
对于被质押的股票来说,质押期间该笔股票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出质人,只不过在被质押期间,其操作权和支配权都归属了质权人(如贷款机构等),所以一旦当出现违约或逾期的情况时,放贷方有权处置质押物来弥补损失。 而“质押”一词又常常与“担保”相混淆,实际上在证券市场当中所谓的“质押”一般并不产生担保功能。
举个例子说明一下,假如某上市公司的老板想向银行贷款100万来进行周转,由于老板手里握有大量公司原始股,所以他直接将自己持有的6万股原始股拿去质押给了银行,最终顺利获得了100万的贷款额度。 但是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股票价格持续下跌,最后老板手里的6万股原始股已经缩水到仅剩3万股左右了,这时候他的贷款也就产生了风险:虽然他手里的股票数量并未减少,但由于股价的原因,这些股票的价值相较于之前已经缩水了一大半,银行贷出的100万元早已打了水漂,此时银行的“平仓线”便到了。
简单来说就是,当股票价值跌至贷款金额的70%以下的时候,为了减少自身损失,放贷机构就会自行卖出被质押股票来填补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