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国家交几个税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销售货物的,按销项税额的3%缴纳;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除另有规定外,都应当缴纳17%的增值税。(2015年11月1日,营改增) 一般纳税人从事货物运输的,缴纳9%的营业税和2%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本账簿,分别记帐,各自独立计算税款。
(1)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为: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费附加的减免 目前,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政策;
目前,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暂免征收工商统一税。
3、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完税凭证或其他合法有效的代扣代缴凭证,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办理涉税相关事项:
①领购发票。纳税人办理发票购领手续时,应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文件材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发票。
②代开发票。纳税人办理代开发票手续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或直接到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机关开具的代开票证明; (2)购货合同的复印件;
(3)销售方提供的办理结算的证明、收回全部款项的收据;
④其他需出具完税凭证的事项。 对逾期拖欠应纳税款,经责令限期缴税而未履行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法追缴税款:
①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
②书面通知其营业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代扣代缴;
③书面通知纳税人的主管部门依法加征;
④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我国的税收分成国税和地税两类。国税主要是针对第二产业(即制造业等工业)。地税主要是针对第一、第三产业等。(所谓第一产业就是指农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第三产业是指第三产业,也可称服务业,即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运输、服务、娱乐餐饮、金融、保险、科技文化教育等)。
从税种的角度来看,国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有部分进口商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作为海关代征的税由海关负责征收);地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部分城市已经停征)、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企业要具体缴纳哪些税,还要看企业的具体情况。
一、从应纳税额的计算角度来说
国税、地税所涉及到的应纳税额计算基本差不多。首先是根据会计核算口径计算出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然后在会计核算已经实现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分别追加扣除按照税法规定允许追加的费用、支出等,并相应扣除不允许扣除的费用、支出,计算出税前应扣除的费用,再以所得额分别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国税中增值税的计算基本是凭发票抵扣(目前仅针对一般纳税人)。
二、从计税依据的角度来说
国税和地税主要有生产型和收入费用型两种,国税中增值税就属于生产型税,即以扣除外购货物的已缴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税基。地税中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等就属于收入费用型税种,即以会计核算的收入或费用等为税基。
三、从所得额、应纳税额的调整角度来说
国税、地税分别按照各自的计算口径计算出应纳税额以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应纳税额的调整。国税中增值税不存在应纳税额的调整问题,而地税种的营业税等也是不存在应纳税额的调整问题。
四、从税收优惠的角度
国税和地税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国税的免税项目主要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仪器、设备,进口供残废人的组织、设备和生产用品,由残疾人组织间接进口供社会福利单位和残疾人专用的物品、设备和生产用品、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予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和学校、军队、公安、国安、司法和抢险、救灾、军事设施、农业生产,个人转让著作权、因不可抗力灾害造成损失的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情形。地税中免、减征情况较多、主要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特种用途的古地、事业单位本身业务之外的商业用地和经营用地除外),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绿化用地和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果、渔的土地,非盈利性老年服务设施自用的土地,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企业安置“四残”人员达到一定比例,可按支付给“四残”人员的工资实行加计扣除,单位或者个人将房屋产权赠予政府、学校、社会福利单位和军队,个人将个人财产赠予教育、社会福利单位和国防事业,企业、个人用于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在纳税所得额的10%.部分的实行税前扣除,对纳税确有困难的盈利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适当减征,企业科研单位研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种费用100%.税前列支,对地方“特困户”,由县(市)税务局审核,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给予定期减征或免征的照顾,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劳动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在3年内免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