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一个月时间怎么算?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决定。 我国法律对于行政拘留期限是如何规定和计算的呢?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说。 一、拘留的期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正在实施行政拘留的,应当合并执行;但是行政拘留决定已送达被拘留人的,应当优先送已经被送达拘留的人执行。 对决定给予罚款处罚的人,罚金自通知被处罚之日起十五日内交纳;期满不交纳的,可以强制执行。
二、治安拘留日期如何计算 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小时来计算,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计算,不得以没有具体时间、连续行拘20天等情况来代替。例如,10月1日因某事被处以治安拘留5日,10月6日上午8时执行完毕,也就是期限届满,而不是以6日为起点继续行政拘留24小时执行至7日止。如果6日是星期六、星期日等法定假日,那么应顺延到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10月8日。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属于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所以治安拘留的期限,为1天以上15天以下。
三、治安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一)法律性质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是一种具有行政性质的行政处罚;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它是公安机关直接适用的强制刑罚。
(二)适用对象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制度的人员;而刑事拘留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包括犯罪嫌疑人)。
(三)适用的程序不同 实行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一般要依法定程序进行,但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专门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