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六个月可以引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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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6个月想流产需要住院进行引产手术,由于妊娠月份已经较大,不能单纯药物流产或人工流产,否则容易引起大出血等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 很多孕妇在意外怀孕后都会选择做人工流产,毕竟比起生育来说,人工流产只是个小手术而已,而且方便、快捷、无需等待月经来潮即可手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意外妊娠都可以通过人工流产能解决,例如妊娠13周后。 目前,处理此类情况最安全的方法是实行引产手术。那么什么是引产手术呢? 所谓的引产手术,就是医生用器械将胎膜和胎盘分离,从而诱导子宫收缩,引起子宫内胚胎排出。一般情况下,妊娠12周后,胚胎已经逐渐发育成胎儿,因此此时引产属于早产的一种,对母体伤害较大。 但是如果没有引产指征,强行实施引产手术,也是不符合医疗伦理的。所以只有在符合相关指征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引产术。 常见的引产指征包括有:

① 有创检查显示胎盘位置低,如瘢痕妊娠;

② 超声发现胎死宫内;

③ 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需要终止妊娠者,如重症肝炎、肝硬化晚期、心力衰竭等疾病;

④ Rh 不合时的胎儿;

⑤ 羊水过少且超声检查发现胎儿畸形或胎儿宫内生长发育迟缓;

⑥ 分娩期应用宫缩剂后,新生儿窒息发生率明显增加者;

⑦ 生殖道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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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产是妊娠12周后,通过人为的方式终止妊娠。此时胎儿发育已经较大,引产过程相当于一次分娩,因此对母亲身体的打击比人工流产更为严重,甚至可能造成继发不孕,因此不到不得已的情况下,不建议轻易引产。对于孕妇来说,超过14周就需要做引产,引产前需要做相关检查,身体条件允许后才可以实施手术。胎儿六个月如果要引产,建议去正规的大型的医院。

一般情况下,胎儿引产的适用条件:

一、妊娠继续而严重影响孕妇生命安全者。如妊娠合并严重的心脏病、高血压等。

二、虽然妊娠终止,但继续妊娠会严重影响母体健康者。如严重妊娠中毒症羊水过多患者,引产只宜作第一胎,35岁以上高龄孕妇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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