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股份的法人如何退出?
我们公司一开始是4个股东,后来经过股权转让,现在有2个股东了,但是其中一个法人,他是中途入股的,并未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只是挂了法人名,未占有任何股份。他为了退出法人代表,经过多次交涉,公司其他两名股东同意并签定股权转让合同,但是因他本人原因仍需承担的债务及责任,此债务并非当时入股时所承担的责任,但必须由他本人承担。
问题:我现在该如何处理此债务的问题,才能确保转让合同生效并且不受任何影响?
还有,如果在转让时,没有交代清楚此债务问题,转让后该债务还另他本人承担,对受让方是否有效?
谢谢!
解答:1、其无权要求公司或其他股东为其承担债务;2、公司在成立时及变更时对股东承担债务的范围作出了约定,即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你方股东有权拒绝其要求;3、你可以通知他,让他到工商局办理法人变更登记,如果不办理,你方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起诉他,主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其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
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第三十条 公司章程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否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