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大病医保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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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大病保险,是社保里的医疗保险么? 只要是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患病达到规定病种范围,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都可以通过医保报销。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不是所有“自费药”都属于“贵药”“特药”。对于患者来说,在符合“两个条件”的前提下,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后,个人负担的费用仍然较重的药品,属于“贵药”;不符合“两个条件”,但经过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费用仍较重的药品,不属于“贵药”,而是“准自费药”——即虽然可以报销,但必须全部自费的药品。

至于“准自费药”究竟是怎么界定的,各地的政策略有不同,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 上海的大病保险是如何报销的呢? 以住院为例,发生符合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后,首先由个人预付费用,然后凭相关材料向所住医院申请报销。

一般来说,医院会对患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费用,就可以及时报销并实时结帐。 对于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如14周岁以下儿童先天性疾病治疗的特殊药物和诊疗项目等,还需要进行专项审核,报销所需的申请材料也需更严格一些,申请人需耐心等待。 另外,考虑到患者的实际经济负担,对自负金额高的患者,相关部门还提供“一站式”救助服务。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先行通过“一站式”救助服务平台申请医疗救助,随后再办理大病保险申报手续。 “一站式”救助服务平台能够提供哪些救助呢? 以上海市为例,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患者,可享受医疗费减免(资助): (一)对低保、低收入家庭患者,以及因意外事故导致应急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患者,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年度累计最高补助1万元;

(二)对因病致残的尿毒症患者,其每周三次以上的血透治疗,经认定后,每年给予2万元的医疗补助;

(三)对老年重症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自负的部分,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每年最高补助3000元,不满60周岁的老年人每年最高补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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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参加的是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如果是住院的,在出院的时候会有结算。 如果是在门诊就医的,可以带上就诊记录(医院会提供)、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去银行办理理赔手续。

不过,大病医疗是互助共济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不是商业医疗保险。所以,不能用来垫付医疗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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