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是什么生肖?
“收养”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shōu yǎng ,是指由于收养人无力抚养子女而将其收容抚养成其子孙的行为。狭义的收养仅限于收养关系成立,包括收养的登记、审核、审批;广义的收养还包括收养关系的消灭和补正(变更)等内容。 在我国,收养作为一种公民的个人行为,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办理收养应经过下列程序:
1.收养准备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申请及有关材料后,应当对收养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并出具收养登记书。
2.收养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接到收养申报后,应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依法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否存在无配偶无子女的收养人;
(二)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三)有无不良嗜好或其他可能危害被收养人身心健康的情况;
(四)收养人有无子女或子女的数量等;
(五)是否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和经济收入,能否使被收养人健康快乐成长;
(六)是否存在其他可以撤销收养的情形。
3.收养批准 通过审查,确认符合收养条件的,由收养登记机关作出准予收养的决定,签发《收养证》;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批准收养,书面说明理由。
4.签订收养协议 经批准的收养,须签订《收养协议书》,并到公证机关办理收养公证。
5.办理登记手续 收养关系自民政部门核发《收养证》之日起成立。
6.补发证件 因丢失等原因,需要补领的,应填写补领登记表,交验有关的证明及证件,并在发证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公告声明原收养证件作废,经复查确已丢失的,可为其补发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