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字五行属性是什么?
“与”字的五行为土,出自《周易·乾》之“君子以作事为善,顺而动。” 《乾卦》彖曰:大、三才而二阳,故称“君子”也。行正位实,大义敦厚;其德行刚健,而文明以兴,天下治也。上下无常,刚柔皆应;左旋右抽,阴阳交互;天人合一,万物化生。 “与”的本义是给予,付出、授予的意思。在六书中属于会意字并兼有指事的性质。古文字的“予”(字形如“手”持“戈”,意思是“给予”别人伤害自己的武器)和“与”(上面部分像是“戈”,下面像双手奉物)就是这样写的。后来的汉字简化运动将这两个字合二为一,写成简化字“与”。
“与”还有结交、赞许、亲昵、参与等含义和用法。这些意思都是和“与”的本义“给”、“付”有关的。比如表示“和……打交道”“和……交朋友”就用“与”,《论语•颜渊》中有言“与朋友交而不信乎?”。
引申为亲近、宠幸。这个意义的“与”字可以单独使用,例如《诗经•小雅·斯干》中的诗句“筑室维何?边居斯与!”也可以加入其他动词构成词语,例如“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诗经·卫风·氓》。 又表示“赞成”别人的言论或主张时,用“与”。《论语•先进》里有“先王之道,斯言之矣。”再如南宋诗人陆游的诗句“与君此别意何如?想到西湖处便惊。”——《春阴即事》。
我们知道,易经哲学讲究阴阳。而阴阳体现在八字上,就称为五行。年柱、月柱、日柱、时柱四个部分各自分为天干和地支两部分,共计八个字,因此称为八字。其中天干包括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字,地支包括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个字。而这十二个地支又分别对应十个天干,形成特定的组合: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末、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这六十组干支称为六十甲子,是干支纪年、月、日、时的基本单位。六十甲子周而复始,就构成了中国特有的纪年体系,是易经研究的基本单位。
八个字通过十神和五格两个角度来分析五行的生克关系,从而形成合神煞和刑冲克害等系统,并以此为基础通过推演形成易学术语:用神、喜用神、忌神、喜忌神等术语,由此结合人的生辰八字、流年、大运等,判断人的吉凶。
十神
天干五行虽然只有五行,但是因为其性质和所处的阴阳位置的不同,因此从属性上看则形成十个不同类型,称为十神。
十神在男命和女命上有不同的分类:例如兄弟和姐妹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十神,因此相同的八字在男女命运中会有不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