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企业有没有原材料?
首先,要理解原材料这个概念在会计上的分类。 会计学上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物资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原材料(采购材料、燃料和动力);另一类是产成品(生产的产品及半成品)。所以,从概念上来说,所有贸易企业都要有原材料。 其次,要区分具体某个企业的业务类型。 如果一家贸易公司,主营业务是进口钢材,同时配套出口钢铁设备,虽然最终产品是一样的钢,但业务逻辑是不一样的,涉及原材料、中间产品和产成品的划分问题。 这种情况就需要看这家企业的业务是偏原料还是偏加工。一般情况下,贸易企业的营业执照会注明经营范围,如果经营范围里包含“销售”,那就说明这家公司是以销售为主,以销售定成本,那它就是偏销售的,就归到产成品那一类。如果经营范围里包含“批发”“零售”等,就说明这家公司既是销售,也有进货,那就是既做批发又做零售,属于流通领域,这类公司的原材料一般会被计入“库存商品——批发”或“库存商品——零售”,产成品一般会被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一家贸易公司,主营业务就是销售,那么一般来说没有自己的原材料,成本都是用客户付给她的货款,扣除掉供应商卖给他的货物金额后的余额。如果有剩余,可以记作“其他业务收入”——这种业务很少,而且容易被忽视。
除了以上情况外,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需要单独讨论,那就是所谓的一手货和二手货的问题。 严格来说,一手货就是指从货源地直接买进尚未被转手卖出的商品,这些商品进入企业后,一般直接被送到生产车间,成为产品的一部分,所以在资产负债表里,这种货一般会作为存货列示。而所谓的二手货是指被转手出售过的商品,这些商品一般已经过仓库,被送进车间,但还未被完全消耗或利用,一般在资产负债表被作为资产列示。 一手货和二手货主要取决于业务发生时的账务处理和税收缴纳办法的选择。比如同样是销售货物,可以选择先开票出去,收钱时再确认收入,这样这笔业务就属于二手货了;也可以选择先不收钱,等着交货时确认收入,这种情况下就属于一手货了。不过一般来说,选择不同不影响纳税义务的发生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