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病医保怎么报销?
这个我是深有体会,去年我母亲就得了恶性肿瘤(乳腺癌),在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治疗的 先来讲讲母亲的大病医保是怎么报的: 当时妈妈刚查出患乳腺癌时,在医院进行了住院(入院)治疗,住了两个月院,期间也进行了多项检查(乳腺钼靶、核磁共振、骨扫描等)与治疗(手术、介入化疗等) 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与就医医院的等级挂钩的,上海市对于三级医院(市级)的起付标准是1500元,对于二级医院(区县级)的起付标准是1000元.
我们首先是在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住院的,属于三级医院,所以当时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书上的建议是转院至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附属医院(原华山医院),理由是复旦附属肿瘤医院对于乳腺癌的治疗手段有限,建议转到上医附中(附一)继续治疗,但是上医附中当时是没有床位了,所以就先在复旦附属肿瘤医院挂的床(加床),等了大概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吧,才住到附一的病房。
在这里注意一点,因为上海的大病保险是年度结算的(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所以在两个医院之间的来回就诊必须提前一周办理转诊手续(疫情期间可以网上申请办理),否则只能自费!!!(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因为是在同一个统筹地区(上海市)内就医,所以转诊手续不是很麻烦,我当天去办理第二天就去办理了出院手续(出院时打印好所有的病历资料并复印留底),然后再办理入院手续的(注:因住院部负责办转诊的工作人员上午不上班,下午要到二点半才能办,故需提早安排)。
出院后拿所有的病历资料及药品清单到社保中心进行报销,个人只要承担自费的医疗费用即可。 最后社保中心报销金额(含门诊+住院)=(总费用-自费部分-封顶线)*70% 其中,医疗总费用=住院+门诊 住院:是指被保险人入院(急诊留观室观察不计)接受临床治疗,并在出院后携带正规医疗费票据、病历卡原件及费用清单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门诊:因病情需要门诊治疗的,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生诊断后,确需继续治疗且经济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两次的门诊救治,每次救治的诊疗费用,年度累计不得超过1000元。 当然,大病医疗保障的报销还受很多限制,如:进口药物、高端器材等均不属于医保范围,并且一个年度内只可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