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对资产处置吗?
公司对资产处置有决定权。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谓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法人对公司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公司依法有权对其财产进行处置。
在公司存续期间,除公司清算外,原则上讲,在公司没有将财产处置给股东或者将财产从公司取走而没有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不能仅以公司财产由股东把持就轻易否定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财产混同,进而认定公司人格被股东所控制、支配、利用而丧失独立性。公司法人人格被否定后,原公司债务转为股东的债务,由原公司股东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当公司的财产在事实上已不复存在或者已丧失独立性,如果依然按照传统的公司理论,认定否认者的债权仍只能请求公司偿还,不发生与股东的其他责任,必然造成对否认者不公的后果,所以要否认公司的法人人格,由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股东承担无限责任。这一制度对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控制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持交易的安全,平衡公司内部当事人和公司外部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