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份质押好不好?
作为专业从事股权融资的投行,三泰创新遇到最多的客户就是寻求股质服务的,因此对这一方面算是比较有经验,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股票质押的知识: 所谓“股票质押”,是指以持有的公司股权为标的物进行抵押,取得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并支付利息,进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资金周转难题。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股票质押”其实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存在各种“股票质押”形态。如按照出质人的不同,可分为个人股票质押和企业股票质押;按照质押的存续期间,可分为临时质押和长期质押;按照是否办理登记,还可分为工商登记质押和司法登记质押等。 而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工商登记质押中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这也是“股票质押”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转让给债权人,并在公司注册所在地工商局做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的担保方式。 采用这种模式,债务人在履行完毕债务后,债权人应当配合其注销该出质的股权。当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申请拍卖、变卖该项财产,用以偿还全部或部分欠款。
理论上来说,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间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他们之间通过协商一致即可达成股票质押协议。不过,由于股票市场具有较高的波动性且不可预见因素影响较大,如果企业经营出现危急情况极有可能导致股票估值骤降,从而带来风险敞口,因此对于这样的交易,外部监督机制必不可少。 根据《证券法》第470条,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持有人提供直接融资,属于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其实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条款。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股票及承销的股票,不得质押;非发起人持有的首发股票可以质押,但应当符合《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另外,根据《金融证券经营许可证核发有关事项的规定》,从事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证券公司必须持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金融证券经营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