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分红怎么认定?
一、股份的本质是一种法律权利,股东自其出资完成之日起即享有该项权利。 公司成立后,随着股权的转让和继承等事宜的处理,该权利发生了转移,新的股东由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并享有股份带来的各项收益。所谓“取得”股份,其实是指“取得”该股份所带来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二、股份的收益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作为财产权而产生的利益,如股息或红利;二是作为社员权而享有的收益,如参与管理决策的权利以及清算时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等等。前者我们通常称为现金股利(Dividend),它是股东因参与股份公司投资而直接取得的公司的收益。后者我们称为股票股利(Stock Dividen)它属于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结果产生的收益。
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资源的优化配置离不开市场的作用,因此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其资源的配置也必定要受到市场的制约。在我国的股份制改革过程中,这一原则同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资本的趋利性。 资金作为生产要素之一,与劳动、土地、知识一样,存在着由低级向高级形态流动的趋向。这种流动体现了资本的趋利性。
2.资本的优化配置。 在市场上,各种不同的资本有着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为了实现整个社会的资源最优配置,各种资本都试图寻求自己合理的价格。于是,不同性质的资金通过市场的调节达到相互补充的目的,实现了资本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