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减持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下列情形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相应平台提交减持申请,经交易所确认后予以实施; 1. 计划减持时间超过90天的,在每个交易日可办理1股以上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不超过90天且不违反其他规定的,每个交易日可不限制减持次数。
2. 通过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单次不得超过10万股,当日累计不得超过50万股;通过协议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单次不得超过20万股,当日累计不得超过100万股。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除遵守本规定第四章第一节有关交易时间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关于盘后定价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
3. 单个股东及其关联方持有的同一上市公司全部不同种类股票的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次至少减半;采取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单次不得少于10万股;采取集合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每个交易日不少于100万股。 对于持有同一个上市公司多个不同种类的股票的股东及其实施的减持行为,各笔减持之间的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能短于10个交易日。
4. 大股东、董监高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的,每个交易日最多能减持1万股。
5. 在价格受限的情况下(如区间限价的减持),每日的减持数量需要按交易日开盘至收盘时间段进行平均分配,每个交易日的最大减持额度需上下限叠加。 例如,某股东拟单笔连续减持86万股,分两个交易日完成,则每交易日分别最高减持43万元,低于10万元的,当日不再承接;如拟单笔连续减持73万股,分三个交易日完成,则每日最高减持24万股,均低于10万的,每日仍须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