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何补缴社保算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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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个“补”法 所谓“补”,就是让你把中断的社保费用进行补缴。但是要注意,只能补缴社保本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个险种的费用。其他的险种不能补。而且要慎重对待,因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不可以办理社保补缴手续了。

二、能“连”上吗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个人因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纳,则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但如果及时补上断缴的部分,那么就可以“连”上并且享受不断的社保待遇。 但是,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尽管我们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但是在实践中,能够补缴的险种一般只有养老和医疗两种。其他三项保险和公积金都不能通过补交的方式之前没有缴纳的期间重新累计缴费年限。

三、该怎么“连”上 在“能”“不能”已经给出答案的基础上,我们再来看应该怎么“连”上。

1、若离职是本人意愿 如果是由于个人离职导致的断缴,在符合当地社保主管部门的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由个人提出“补”之前的申请。例如,深圳作为开放型城市,只要其在深圳缴纳社保费的记录,是可以累积的,哪怕中间间断了也可随时“连接”上。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多数情况下,个人提“补”申请的时效性为3个月,但考虑到不同地区社保部门实施的具体操作方案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建议大家先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确认后再行办理。

2、若离职非本人意愿 如果是因为单位原因导致的断缴,那么就应该由单位向社保部门提出“补”的申请。当然,如果是在制度尚不健全的初期,也可能存在劳动者个人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补交的情况。 同样,鉴于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所以大家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先向本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咨询了解。

耿菲耿菲优质答主

在北京,补缴社保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补缴,符合补缴社保的条件后可以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补缴,补缴后的社保是连续计算的。需要注意的是北京户籍人员才可以以个人名义进行补缴社保,非北京户籍人员个人不可以补缴社保,非北京户籍人员因工作调动离开北京后,在北京的社保就中断了,后续就业地的社保要重新开始计算。

北京补缴社保的条件:

1、存档期间因各种原因未缴纳或未缴足社会保险费,在2003年4月30日前到达退休年龄,且符合《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问题的复函》文件中相应规定的;

2、2006年12月31日存档在北京市区县劳动保障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乡(镇)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或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经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尚未达到特殊工种退休年限条件的存档人员,要提前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人员手续方式申请办理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

3、存档人员在2003年5月后至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退休证》批准时间前,因各种原因在存档期间未缴纳或未缴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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