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关税交什么币种?
目前,海关接受申报征税时,货币种类只有人民币一种;办理减免税、备案核准等海关手续时,允许以人民币、外汇或跨境贸易人民币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虽然目前只开通了一种货币类型,但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进口货物可采用的支付币种包括:进口单位注册地国家(地区)的通用结算货币,或出口单位注册地国家(地区)的通用计价货币,或合同约定的货币,或进出口商同意的货币,以上任一种即可。 例如,进口美国货物,进口企业可使用美元、人民币或跨境电商交易使用的第三方支付币种(如支付宝)向海关缴纳税款;进口日本货物,进口企业可使用日元或人民币缴税;进口香港货物,则可使用港币作为支付币种等等。
随着“跨境理财通”试点的启动和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稳步发展,未来必然会有更多的企业和消费者选择跨境人民币进行贸易和投资,从而降低企业“汇兑损益”和消费者汇率风险的同时,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增长。
外国人在中国进出口货物,不许用银本位国家的货币。英国商人进 出口货物应交的关税,规定要以银元缴纳,并规定“每银元,合英币一元四 角二分五厘”。但协议中又规定:凡英国商人在按海关新例纳税,“或应给 中国政府之赔款、费用、赏金及一切银钱皆须用银元,但遇英人缴纳关税 或其他款项而无银元时,经纳税人声明要求,中国海关当局,可以收受英 币,但须按铸银时之实际价值,不得有所增减”。
这一规定为外国商人按 折价用非银元缴纳关税开了绿灯。结果,在通商五口的海关,商人均以美 金交税,关税实际上被贬低了22%。美国与中国代表签订的《中美望厦 条约》规定,美国商人“应交银钱,皆须用银,不许用铅钱”。1844年的 《中美望厦条约》中规定:“合众国所收洋船完税之银,每两按5钱6分折 合银元22个五毫,但嗣后如有征收该银价值,或增或减,应即照其增减 之数收其银价,勿稍出入。如有合众国船货经粤、闽、浙、江海关完纳报 关之税应照内地之例,以银输纳,仍照原定之数收其银价。”后来,在中 法《黄埔条约》中也作了类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