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劝退必须走人吗?
学籍管理包括学生的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与升级、留级、转学与转专业、退学、毕业、结业、肄业,是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高校学生学籍管理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是学生管理方面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对学籍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包括退学处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政策都有严格、明确的要求。比如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本人申请退学的。学生退学由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小组讨论提出,系主任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核,报主管校(院)长批准,并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章的有关申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