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贷款算外债?
境内机构向境内银行或者其他境内金融机构举借贷款及其相关结售汇及还本付息行为是纯属国内金融业务活动。境内机构向境内中资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举借贷款,不纳入外债管理。
一是虽然出款方是国内的金融机构,但该笔资金源于国外,比如我国银行吸收的境外存款、从国外筹得的借款以及在境外市场的借款或者市场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用这笔资金对国内机构放款,应当是外债。
二是国内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的国(境)外分支机构借款,这笔钱是境外分支机构从当地吸收的存款或其他来源的资金,在国外也是作为向外放款的业务处理,应当属于外债。上述情况下,债务人在办理外汇业务时,应向金融机构说明此笔资金的来源,金融机构应向外汇局做出相应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