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可不可以没有股份?
1、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理论上讲,只要股东(大)会选择了你,你就得履行相应的职责;但如果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免去你的董事会成员身份,那你就不用再去董事会了。
2、现实中存在这种情况,如某些企业法人代表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而某些企业家同时兼任很多家公司董事长的现象也颇为普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法人往往是企业实际上的最高主宰者。由于法人代表和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个人担任,所以往往会出现一个人身兼数职的情况,这也会给企业管理带来诸多不便。 为了避免这一现象,各地工商局对一些企业注册审批越来越严格。北京工商局要求所有企业设立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手机号码必须录入系统,而且一个身份证只能办理5个企业的注销业务,就是为了限制“一人多企”的现象。
3、在实行董事制的公司里,董事长是董事会的召集人,应该由具有独立意志的董事来担任,也就是说他必须要能够超脱于具体的事务之外,公正地对待公司和其他董事。如果董事长同时又是总经理或其他高管,那么他就很难保持独立性,也很难做到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