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主任是什么级别?
在地方,地级市(设区市)级体育部门(体育局、体育总会)的党组书记、局长、副主席(总队长)一般由当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省市区级党委组织的副部长(常委)分工兼任体育局局长、党委书记,个别由副书记兼。 市县级体委主任一般都是同级政府党组成员或党组成员兼。地市级体委主任一般是同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者政协副主席,县(区)级人大副主任兼。
以前,在地方,县(区)级体委主任一般由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兼任;乡科级体校校长一般由乡镇长兼任。 现在,在县(区)级主要领导班子中,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体育工作。县(区)级体育部门主要领导由同级党委管理(如县委),上级业务部门(体育总局)会进行政策指导和建议。 市县级体育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与同级其他行政部门一样多,一般有3—5个正科级实职岗位和相应数量的副科级实职岗位。
在乡镇街道,除了少数副乡(镇)长兼派出所所长的地区以外,一般都设置专门的乡(镇)执法队,负责执行本乡(镇)内的行政事业收费、国有资产管理、文化市场、公路路政、交通运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其领导成员由主管本业务的副职领导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