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罚款吗?
这个……要看情况,看地方……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任何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盈利性为目的播放其作品的行为都是侵权的。 所以,如果你只是单纯地自娱自乐,那么无所谓;但如果你是以营利为目的(例如在音乐会、音乐节等场合,故意大声歌唱,影响他人听清歌声,逼迫周围人听见你的声音,感受到你的存在),那么就属于侵权行为。
当然,可能你并没有刻意去“唱”他们的歌,只是随性地哼着,那么只要你不以营利为目的,他们也就拿你没办法了。 但,事情并不是这样简单的。
首先,对于音乐表演者(即歌手、演奏者等)来说,他们的表演是有版权的——因为版权之所以是版权,是因为创作者对其作品享有专有使用权,而表演者对作品的表演也拥有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
也就是说,尽管你并没有“唱”别人的歌,但是别人对你的表演是受到著作权保护的。所以,如果你在公共场合肆无忌惮地放大声唱自己的原创歌曲,又或者在KTV为所欲为点歌唱到自己嗨时,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哟~ 另外,现在许多手机软件都能随时随地上传分享自己的原创作品。
对于这种行为,如果有版权方找你谈合作,那么你有可能因此发财;但如果对方懒得理你,那你就只能自认倒霉了,不过一般问题不大。 但是,如果像题主所述,你是为了表演而购买正版CD/DVD的话,那就完全没有问题了!
因为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侵权行为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行为。至于“没有营利目的”,那就是违法行为成立的条件之一而已,并非必然条件。
所以,即使你没有“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的作品,只要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他人的作品,那么就构成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只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即可。 所以,演唱会这种形式本身并不违法,而题主所担心的演唱会的版权问题其实也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