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扶持中小企业?
关于中小企业的概念,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认为,中小企业是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具体划分标准由各个国家或地区根据其国情自行设定,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中小企业进行明确界定。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各国都在积极想办法。
比如美国,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美国政府先后成立了小企业管理局(SBA) 和联邦中小企业信贷担保计划(SFCC),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和支持;英国除了成立政府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之外,还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获得政府的无抵押贷款,并为其提供利率补贴和费用减免优惠;德国通过设立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用保险公司等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 从以上可以看出,世界各国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从融资担保方面给予支持,而且还涉及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方方面面。那么,在我国当前的金融环境中,又有那些举措可以帮助到中小企业呢?
一、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主要依靠银行借款来满足资金的需求,而直接融资渠道相对较窄。但随着新《公司法》的施行及融资平台的搭建,这一现状正在逐渐改变。 新《公司法》在修订过程中吸收了外资企业在资本金筹集方面的有益经验,删除了原《公司法》中有关注册资本和最低限额的规定,不再限制股东的最高出资额,而是由股东根据其拥有的资产或其他因素来合理确定自己的出资额,从而进一步拓宽了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另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监会对融资融券交易进行了规范,为券商和基金等金融机构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的同时,也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拓展了道路。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中小企业信用不良问题一直困扰着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其提供贷款等服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做了不少工作,如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实施征信监管等等。但是,与国外先进的信用体制相比,我们仍然有不小的差距。 我们要借鉴国际经验,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用体系。同时,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评估能力会得到很大的提高,贷款发放的信心和主动性才会真正得到增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才有可能真正得到改善。
三、大力发展创投行业 对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资金的需求量往往较小,但机会往往稍纵即逝,如果融资渠道过窄,很可能会丧失发展良机。需要有一个能够覆盖中小企业各个发展阶段的金融体系来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需求。我们需要大力发展创投行业,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和金融资源向中小企业倾斜,为创业期中小企业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