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有哪些产品?
消费金融公司开展消费金融业务有以下三种金融产品:
(1)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其产品要素主要为用于购买价值在3000元以上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个人耐用消费品,有不低于所购商品价格15%的首付款,一般为1~3年,最高可为5年,一般在70%以内,最高可为80%,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并要求消费者在本公司指定商店(供应商)购买指定商品等。
(2)个人一般用途消费贷款。其产品要素主要为用于住房装修、购买家具、旅游、教育、结婚等一般生活消费用途,有不低于消费总金额15%的首付款,期限一般为1~3年,最高可为5年,额度一般在消费者月收入的36倍以内,最高为48倍,一般为“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等。
(3)信用卡(一般为非国际卡)。其产品要素主要为银行针对客户收入、职业等不同情况的信用记录、收入或资产、职业等具体因素,在30天的免息还款期间外设置38、58、最长60天的免息还款期,并按客户用卡和还款等情况分为金、普、附等不同等级,其透支上限由银行按申请客户的具体情况在一般不大于10万元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