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要来投资重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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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安不是想来投资就有资格投资的! 虽然重庆是平安的老客户(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寿险和财险业务都是通过重庆分公司做的)、市场(西南总部、后台中心、金融创新部等都在重庆)、甚至有些人认为平安跟重庆有某种特殊关系(子公司的老总是重庆人;在任期间为平安开拓了西南市场并在之后得到巨大发展;目前任平安国际保险集团CEO)……但是平安也不是什么都可以投资、什么地方都可以涉足的!

2013年10月,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新光圆融信托有限公司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中,明确说明,“同意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以4.89亿元的价格,收购新光圆融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51%的股权”。同时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光的注册资本金调整为6亿人民币,其中平安出资3.17亿元,占51%的股份;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83亿元,占49%的股份……” 也就是说,新光作为一家金融机构,它的股东是有要求的,不是任何企业都可以成为其股东的!作为一家金融企业,首先要有足够的资本金,才能正常经营;其次对投资者也是有要求的,不能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投资。

2,平安这次投资新光很有可能是符合监管规定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新光本来就是一个金融企业——它最初就是在国家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基础上改制成立的。所以从本质上看,即使现在的股东发生变化,但是它仍然是一家金融机构,只是股东变更而已。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10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申请存款准备金。第11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存款余额的百分之一缴存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核定该比例的最高限额。 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表》中,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20%,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为135%。

假设A公司要投资B公司,根据上述规定,A公司至少需要提供相当于B公司注册资本金2倍(或1.35倍)的资金给央行。 所以,如果这次平安人寿真的投资了新光,那么从合规角度看,应该是符合相关规定的。更何况,即使不符合相关规定,按照监管部门最近对待包商银行的做态,很可能也是默许甚至鼓励的(先接管再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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