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宿合法吗?
不合法,但是又的确是没有办法去取缔的。 现在的民宿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部分民宿房东不符合出租房的基本条件(如没有取得房产证或者房屋所有人不是房东本人);
2. 部分民宿被改造为群租,危害居住安全;
3. 部分民宿卫生状况不佳、设施陈旧破损;
4. 部分民宿价格虚高,服务态度差;
5. 部分民宿被用于非法用途,传播色情淫秽信息或从事传销和诈骗等违法活动,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不良影响。
其实这些问题同样适用于酒店、旅店甚至普通民居。 但既然提到民宿,就专门谈到这方面的问题。因为“民宿”这玩意儿是近几年的产物,而之前的相关法律并没有涉及这方面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民宿的法律定位也存在不同的观点。
一种认为应属旅馆业,故适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来监管。另一种则认为是特殊的家庭客栈,应属于家庭旅馆范畴,可参照宾馆的经营特点进行监管。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属私人房产利用行为,应纳入房地产管理的范畴。
还有人认为应当实行工商登记手续,归工商部门管等等。以上观点不一而足。不过目前看来,以旅馆业作为民宿的行业定位更加恰当一些。
原因如下:
首先,从立法目的来看。国务院制定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工作,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而开展民宿经营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条件的要求,办理各类许可手续,并接受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
其次,从行业特征来看。旅馆业作为一种经营性住宿场所,其服务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其经营范围主要是提供住客休息的场所及相应服务,具有公开性、商业性和大众性的特点。而民宿尽管也具有一定规模,但更多的是满足客户特定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其营业范围一般是业主自有物业或者经许可的合法房源的出租,并收取一定的租赁费用。
最后,从法律条款来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旅馆业包含的内容除了传统的旅馆之外,还包含了专门为旅游者提供的日间逗留的客房,以及为出差人员提供的简易居住场所。这些内容与民宿的特征相吻合。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将民宿界定为旅馆业似乎更为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