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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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一点,无论是基金还是合伙企业,都是法人机构. 基金和合伙企业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通过公开募集或者非公开发行),以及所设立的目的是不同的(主要目的不是成立后的主要经营目的),但是设立的条件、程序以及基本的内容是类似的。

1、从设立的条件来看,设立基金和设立合伙企业都要求具备必要的条件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或登记手续,否则无法正式设立。但两者的条件、办理的手续和程序是有差别的;

2、从设立的过程来看,两者大体一样,都需要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然后提交有关机关审核/登记的环节;

3、从内容上来看,基金合同和合伙协议都有许多详细的规定,包括设立的目的、成立的主体、管理机构的设定、决策机制的建立、资金的募集与退还安排、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的方法与制度等等;

4、从组织形式上看,基金会和合伙企业都采取人合+资合的形式,以人的聚合实现投资的组合从而降低风险,同时依靠资金的合作达到规模经济的效果。 目前在中国,公募基金主要采取公司型组织机构,而私募则主要是采取有限合伙制,这除了受英美法系的影响外,还有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因素,具体可参考我的另一篇回答: 为什么中国私募基金大多注册在开曼? - 徐小平的回答

澹台舒锦澹台舒锦优质答主

1、性质与设立依据不同

合伙企业是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属于商事组织,有自己的财产并以其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基金是根据《信托法》设立的管理财产,其本身不是独立法人,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基金托管人(受托管理基金财产的人)不是共同经营,所管理的基金财产与管理人自己的财产相互分离。而普通合伙人(指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合伙企业财产是合伙人(指依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具体权利义务由法律和合伙协议规定)的出资的组合,是合伙企业的财产而不是合伙人自己的财产,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出资方式和利益分配方式不同

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出资,须通过签订合伙协议确定具体出资数额和出资方式,并且合伙人人经协商可以按照实缴出资大于认缴出资的部分确定利益分配比例。基金投资者出资购买受益凭证,基金财产按照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大小乘以对应受益凭证面值进行确定。

3、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内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基金当事人包括委托人(指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或其他资产作为基金财产委托受托人管理,承担投资风险,获取投资收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受托人(指在基金财产管理过程中按照委托人的利益要求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分基金财产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的委托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根据受托人的指令办理资金往来,提供投资管理支持服务的商业银行或其他专业机构)。托管人按照《信托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资金往来;委托人与受托人可以按照符合《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管理运用管理办法》要求的方式确定利益分配方式,但受益人获取的收益必须来自于基金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委托人投入的本金返还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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