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归南京管辖吗?
不是南京海关,是南京铁路运输法院。 这个回答怎么不详细呢。。。。。。。。。 先说结论:海关注册企业,涉及到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的海关监管环节(包括缉私)产生纠纷的,应该去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但是!!!!!
一、非海关注册单位,不涉及出入境货物、交通工具的海关监管手续或走私行为的,应当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二、在诉讼过程中,如海关以行政处罚先行,则应该在起诉时一并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作一并审理并判决。 三、涉及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应当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四、涉及征税和处置违法物品的,应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情形,可向一审法院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法院提讼。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依法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进一步明确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税务处罚决定时,未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权利的,当事人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在税务争议解决程序中一并提出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