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谋杀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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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分开看,要看你的读者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如果是未成年人,你就不能把杀人过程写的过于细致,否则你的孩子会模仿去犯罪,这就是你作为作者的责任了。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四条 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追究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成年人,你就可以随意一些。只要不犯法,怎么样都可以(当然我不建议以暴制暴) 我不想谈论道德的问题,因为见仁见智。我讨论的都是法律问题。

首先,杀无赦这个问题,在现在这个社会,死刑已经很少见了,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死缓等处罚,我觉得都比绝症痛苦一辈子好受。

其次,你说的那些“意外死亡”的方法,都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不管是不是无意的,都是犯罪。而且这些罪名,除了故意杀人罪,都是公诉案件,不需要被害人提起自诉。即公安机关都要介入。

如果你不想被判刑,那么最好的选择就是自首,坦白罪行,争取宽大处理。 如果判刑,根据刑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第三十六条 【民事赔偿】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责令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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