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赠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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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明确的是,股份赠与是股东与股东之间的一种行为,并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而转让股权,则是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事,需要征得公司同意,否则,将可能产生违约责任。 对于送股和转股如何税务处理的问题,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印花税。

1. 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票原价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3%的税率缴纳个税。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区别情况对待: 如果受让方是依法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其他单位,则股权转让收入等于所转让股票的市场价格; 如果受让方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则股权转让收入应该扣除相应的税费后,再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进行征收管理。

当受让方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时,股权转让收入具体包括哪些呢? 除股权本身的价值外,还包括:

(一)向其他股东支付的收入,如溢价款等;

(二)向企业支付的租金,如果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包含在股份中,且租赁费已作相关纳税调整的,可以计入股权转让收入;

(三)向企业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属于股权转让收入的组成部分;

(四)向企业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因实施股权投资产生的差旅费、审计评估费、工商变更登记费等。 但下列两项不得计入股权转让收入:

一是向被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

二是尽管属于被投资企业正常经营发生的债务,但清偿时间在股权转让前尚未到期(即该债务的偿还期限在股权转让之日尚未来临)的应付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税法并没有明文规定,但从税法的立法精神来看,个人取得股份转让所得应该允许在合理范围内的亏损。也就是说,如果个人因为购买股份支付了一些款项,导致其当期亏损的,可在以后取得转让收益时再进行弥补。比如,小明购买了A公司的股份,支付了50万元,但A公司账面上只有40万元的资产,那么这多出来的10万元,就作为亏损在未来收回。

2.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应当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收入应按照这一规定计征企业所得税。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管理的公告》(国税公告2012年第19号)第四条的规定,企业股东或投资者用现金以外的形式取得的股权,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取得股权,都应当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涉税风险。

3. 印花税 除了上述两种比较常见的税种之外,还有一种税种是大家不太注意的——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证券交易的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行为; (三)融资合同,包括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和其他非金融机构贷款合同; (四)借款合同; (五)融资租赁合同; (六)抵押合同; (七)质押合同; (八)担保合同; (九)票据投资协议;

(十)票据质押协议; (十一)营业背账合同; 十二)其他证券交易行为。 小明如果想转让手中的股票,则需要按照“金融商品买卖”缴纳万分之3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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