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昼时间怎么算?
“白昼”这个词,有自然和人文两个定义。 自然定义:以太阳为中心,将昼夜分界线往北移动,直至所有经线都位于昼半球(即夜半球消失)所经历的时数。这就是白昼的自然定义,它只考虑了地球的自转。
人文定义:从地理学上定义的“昼”和“夜”,与自转无关。把一个时区内的全部经线,平均分成两份,其中有一半的经线,将其与被定义为昼的部分连接,就形成了这个时的黑夜区域。再将每个时区的黑夜区域连在一起,就是整个地球的黑夜部分。
当然,地球表面不是一块光滑的表面,各个地方海拔不同,导致在不同的地点,昼夜的长短也不同。在高山地区,夜晚甚至比低纬度地区的白天还要长。为了适应这种情况,人们用“白昼时长”这个概念,来表示某一区域(通常指陆地)内,白天(即昼)的长度。这个长度,指的是从日出到日落所经历的时间。由于地球是一个球体,所以,同一时段,赤道上的白昼最长,两极的白昼则最短。
白昼时间,根据定义,只能随着地球自转而变化,与地球公转无关。但是,受到地球公转的影响,夏季和冬季的昼夜长短存在明显差异;同样,春分日和秋分日的昼夜长短也有区别。这些都会影响到白昼时间的变化,只不过,这种影响相对细微,不易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