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几个国家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代表中国政府管理金融的中央银行,国务院设立的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职务的工作人员称“人行干部”或“央行人”。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集中统一管理全国货币发行;统一领导和管理银行业务;指导和帮助金融机构改革、整顿和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黄金储备计划和进出口计划等。 根据1995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我国的商业银行可分为以下五类:(一)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 (二)交通银行 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兴业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 (三)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支行)浙商银行徽商银行 (四)外资金融机构驻中国的分支机构 (五)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 不属于上述各类银行的金融机构有: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创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保交所、深圳保交所及各地产权交易所。 以上各类金融机构统称为我国“银行业机构”。
目前,除中国民生银行外,其它商业银行都属于国有控股银行。2004年底成立的招商银行,是唯一一家由国资完全退出股东席位和股权的商业银行,也是唯一一家全部资本金由内资法人机构持有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