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跌对谁有好处?
我简单说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1、A 先于 B 买入 C 的股票,此时 A 持有 C 40%的股份,B 不持股;随后 B 再买入 C 的50%的股份,C 成为 B 的全资子公司(假设) 2年后,C 准备上市,为了尽快套现,B 将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大股东 D,同时向证监会申请公司上市(因为 D 是法人,可以拥有更多的股权来操纵股价从而赚取更大的利益) D 在 IPO 中认购了超过67%的新增股份 IPO 后,由于 D 是单一最大股东因此拥有绝对控股权,D 和其控制的企业(包括其子公司及其孙公司等)将 C 所有的业务整合进自己集团的体系中形成关联交易,通过高比例分红以及增发等手段从二级市场减持获利。 而这时 A 手中的 40%则缩水至5-10%左右。而真正的大头由当初认购新股的小股民手中流入到上市公司以及其幕后集团的手里。
2、甲在乙未破产前购买乙的全部债券并持有至今。乙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宣布破产,债权人丙获得了全部的清偿。甲向法院起诉,认为自己在乙破产前的债权应当优先于丙获得清偿,请求依法判决。法院支持了甲的诉请。理由是,甲购买的债券是乙宣告破产后发行的新债而不是之前发行的旧债,属于“新债”而非“旧债”。并且,当时乙虽然财务状况不佳但尚未破产,仍具有偿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