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与私立学校的区别?
1、举办主体不同 民办学校是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具有营利性特征的学校。而私立学校则是由公民个人或民间团体、宗教团体创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学校。民办学校可以招收各类学生,而私立学校一般只招收特定人群(如宗教信仰者)。 2、政府职责不同 民办学校的办学经费通常由举办者自筹,政府仅给予支持、引导;而对公立学校(即公办学校)的经费投入则由政府全权负责。所以民办学校的学费往往较贵,而公立学校的收费则相对较低。 另外,在师资方面,民办学校和公立学校都有统一的招考要求,但前者录用后的福利待遇往往比后者要好一些。
3、法律地位不同 由于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往往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所以在我国法律中,民办学校被定义为“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而私立学校虽也是由私人举办,但由于其举办者是人民团体或者宗教团体,它不具备法人资格,只能是“非法人单位”。
4、承担的责任不同 民办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原则上应由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教育部门仲裁;但如果涉及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时,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育行政处罚;而如果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情节严重的,可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私立学校发生的纠纷一般都由法院先行受理,必要时才可以申请政府相关部门予以行政裁决。不过当属于行政诉讼范围时,则由人民法院管辖。